一、 拍卖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
1)挂网及登报时间:8月1日
2)报名时间8月1-8月8日下午17:00截止,需网上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和竞拍保证金。
3)勘探现场时间:8月7-9日(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
4)拍卖时间:2025年8月11日10时
2.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需于2025年8月8日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以竞买人名义完成实名注册和申请参拍。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有意者须于2025年8月8日17时前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hpm.cn按照《拍卖资料》提交资料报名并缴纳拍卖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文件:营业执照及所需经营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帐 号:803880100028032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三、标的概述
名称 |
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改用地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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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A-04地块 |
A-06地块 |
地址 |
中山市黄圃镇大岑村同新路109号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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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6156.5 |
2658.7 |
出租用途 |
仅限于餐饮文化、文旅及相关配套及相关配套商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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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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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免租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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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首年) |
413,060.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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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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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保证金(元) |
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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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押金 |
拍卖成交价的三个月租金(成交价/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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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保证金(元) |
拍卖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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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 |
从计租起每四年递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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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佣金(元) |
成交价半个月租金(成交价/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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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费(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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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费(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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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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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一)项目按现状出租,买受人租地自建,建设方案须报甲方同意。买受人需在上述地块实际移交土地证之日起计算,60个自然日内进行报建及进场施工,1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及办理不动产证。 (二)可建设条件 1.A-04 用地根据规划指标:用地性质: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容 积率≤1.5,计容建筑面积≤9234.75m², 绿地率≥10%,建筑密度≤ 50%,建筑限高≤24米。买受人须按照报建要求建设1100㎡单层建筑物用作配套建设,其余土地面积仅限停车用途。 2.A-06 用地根据规划指标:用地性质: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 ≤2.0,计容建筑面积≤5317.4 m², 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建 筑限高≤24米。可建设多层建筑物对外经营。 (三)租金从计租起四年递增5%。 (四)租期为20年,其中从交地次日起计算,第1年为建设免租期;免租期满次日起计算19年为承租方经营期,第1至8年为经营监管期,监管期内承租方必须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在经营监管期内,至少有4年以上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达到此条件再续签第9至19年经营期;反之,则监管期满后终止租赁合同。 (五)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租金,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并双方无争议后无息退回。 (六)承租方在施工前需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作为建设保证金,待地上建筑物竣工验收,并出具不动产证后无息退回。 (七)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无偿归黄圃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 |
备注:1、出租面积仅供参考,以甲方现场指定为准。
2、买受人需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12*0.5)、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成交价*0.15%)。
四、宣传途径:
中山日报;浩宏拍卖公司公众号、公司网站、客户群;中拍平台网站。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1、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的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网上出价,竞买人须于2025年8月8日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提前注册并经拍卖人审核合格后予以开通网络参拍权限;2025年8月11日10时(以系统时间为准)网络竞价开始;网络开始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长6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为10分钟/次,限时竞价内有新出价的重新进入10分钟限时竞价,直至限时竞价结束,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2、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仔细查阅、核实标的资料并到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参与拍卖应价均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并承诺按照约定履行买受人的义务。
3、标的物按照现状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用地性质等内容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拍卖前向竞买人出示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的交割依据,买受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退还全部或部分已缴纳的拍卖款,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4、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土地出租用途用作仅限于餐饮文化、文旅及相关配套商业项目,有关投入经营建设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需要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合规合法使用土地,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等。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5年8月13日17时前,前往拍卖人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支付通知书》。
7、买受人预交的拍卖保证金根据拍卖的进度转作拍卖成交履约保证金,标的买受人须于2025年8月15日17时前全额缴纳拍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半个月租金,即成交价/12*0.5)、网络平台软件使用费0.15%成交价】至指定账户,逾期未缴清的视买受人违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买受人须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买受人按照约定缴清全部拍卖款项后,预交的拍卖保证金转作租赁押金及首月租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委托人移交标的物后,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9、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回。
以上资料所列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属拍卖人。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内容附件: 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
内容附件: 法人证明及授权书
内容附件: 廉政协议书
内容附件: 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改用地租赁权拍卖资料-3069
内容附件: 项目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