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嘉兴移动2023年第一批退服车辆

一、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具备购车入户资格且竞拍车辆符合竞买人选择的入户地车辆入户条件,均可参加竞买。

二、《拍卖文件》获取及办理报名看货:

1)截止时间:2023 0303日17

2)网络报名地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3)请扫描并上传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非自然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需出具委托人授权书;竞买协议;网络拍卖规则等。

4)通过报名预留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接收《拍卖文件》及看货通知。

三、竞买资格确认手续:

1)缴纳拍卖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0303日17,拍卖保证金账户:(户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03880100028032,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拍卖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①拍卖成交前作为竞买保证金,用于约束竞买人遵守看货规则及拍卖会场秩序,违约的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②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保证按照约定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及缴清约定款项(包括拍卖佣金),买受人违约的拍卖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及委托人;

③买受人按照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后,买受人的拍卖履约保证金转作车辆过户保证金,买受人按约定完成提车及相关过户手续并无违约行为的,车辆过户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人。

(2)竞买人须在20230303日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以竞买人名义实名注册并申请参拍,拍卖人对完成网络申请参拍及保证金缴纳的竞买人予以确认并开通竞价权限。

四、标的展示与看货规则:

1)拍卖标的均按《拍卖法》之规定及国际惯例依其现状拍卖,现状是指展示期间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存放地点、堆放状态等

2)所有拍卖物均以静态存放展示,不能试乘试驾,竞买人需以自身经验审视拍卖物的实际现状,自行评估和判断拍卖物的价值;

3)竞买人须遵守标的物存放地管理制度及《看货规则》,因竞买人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竞买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权取消竞买人拍卖资格;

(4)不按拍卖人安排自行前往看货的,存放地管理者有权拒绝入场看货,自行看货后参与竞价的视为竞买人完全承担所有风险和责任。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公开竞价的方式举行,竞买人须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实名注册并申请参拍。

2)标包1起拍价:56,300元,每次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元;

标包2起拍价:37,800元,每次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300元;

3)竞价开始时间:202303月08日10时(以系统时间为准);

网络竞价设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进行,自由竞价阶段为6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限时竞价(每次应价限时5分钟)开始,至5分钟限时内无人再出价即为拍卖成交,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4)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202303月09日17时前,携带提交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非自然人的需携带法人公章和授权书等,自然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拍卖人驻点处或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不签订的视为违约。

六、结算:

1)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拍卖成交的,已经预交的拍卖保证金立即自动转作拍卖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买受人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拍卖佣金、拍卖价款及软件服务费等;买受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后,拍卖履约保证金转作车辆过户保证金。

2)按拍卖成交价0.5%收取的拍卖佣金、车辆过户保证金须于2023年03月1017时前转账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到账为准);拍卖成交价款须在与委托人完成相关移交资料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按委托人公司不同财务科目将价款分批划入);买受人还需向拍卖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3)因竞得拍卖标的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年检费、维修费、保险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按照约定完成过户后,凭《过户完成确认书》、过户完成的新行驶证、新登记证向拍卖人申请退回车辆过户保证金,拍卖人向委托人确认退款金额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七、交割与过户:

1)买受人付清拍卖款(包括拍卖价款、佣金及车辆过户保证金等其它费用),经拍卖人与委托人确认后,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或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方式办理移交手续,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相关移交资料,在完成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款项。完成签订及缴清全部拍卖款项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买受人须到现场与委托人进行车辆交付手续,并须于车辆交付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入户,逾期的作违约处理。若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缴清全部款项及办理过户的,均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交易,扣除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赔偿委托人。

2)车辆交付前的交通违法记录由委托人处理,车辆交付后的一切交通违法、安全和责任全部由买受人独自承担。

八、违约与处理方式:

1)竞买人在看货期间违反存放地管理制度或看货规则,造成他人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人与委托人有权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作赔偿金,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补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2)竞买人/买受人提供虚假资料、悔拍、逾期或不履行付款义务、恶意串通、阻挠或恐吓其他竞买人、无故扰乱拍卖会正常进行等不履行拍卖要约的行为均视为违约,拍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买受人违约的,经委托人同意可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以及拍卖人的拍卖费用,拍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告费、场地租金、通讯及差旅费等,再行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违约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

4)因车辆不符合迁入地入户条件无法办理迁出手续或买受人不按要求办理过户、提车手续以致超过约定期限仍未完成过户及提车手续的(拍卖文件特别注明的除外),均视为买受人违约,除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外,已支付的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予退还;委托人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有权对未过户的车辆另行处置;已过户但逾期(通知移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提取的车辆,将交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作“遗弃车辆”处理(因车辆停放位置在移动大楼/仓库范围内,不属于城市道路归口城管执法部门作“僵尸车”处理,只能交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作“遗弃车辆”处理),(如遇疫情原因导致交付提货延迟的,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另行商定延期期限);

5)买受人不按约定时间完成提车和办结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1,000元/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视买受人违约,并同意车辆交由委托人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转作违约金赔偿委托人并保留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6)参与本次拍卖活动当事人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自行制定的规则或约定均不能作为争议解决的途径或依据;发生争议的,应先由拍卖活动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拍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须知未尽事宜以特别声明事项或拍卖师声明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属拍卖人。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拍卖文件(宁波、嘉兴移动车辆)

内容附件: 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书

内容附件: 竞买协议

内容附件: 网拍规则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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