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7月12日15时开始。
2.现场拍卖场地: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10楼拍卖厅
3.展示时间:2023年7月8-11日
二、竞买人资格
有意者须于2023年7月7日17时前按照《拍卖资料》约定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hpm.cn提交资料,【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文件:非自然人提交营业执照及所需经营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竞买协议,转账凭证;自然人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竞买协议,转账凭证。】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7时(以到账为准),保证金账户:
户 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帐 号:803880100028032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三、 标的概述
编号1、盐步平地村学正路原平地包袋二厂部分(5号楼)建构筑物拆除后剩余价值,起拍价:-60,150.00,保证金:100,000元。
存放地:佛山市南海区盐步镇,注:以上标的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成交价为正数的,买受人按拍卖成交价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为负数或拍卖佣金不足¥3500元的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3500元拍卖服务费,详见标的简介与拍卖要约。
标的简介与拍卖要约
一、本次拍卖保留价为-60,150.00元(即以委托人付费起拍),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即估低价拍卖,当竞买人出价至正数时即表示由最终买受人向委托人支付费用。拍卖成交价为正数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为负数的,委托人在拆除处置完成并验收场地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
二、拍卖价格为净价,委托人收款的只出具收款凭证不提供任何发票,买受人收款的须向委托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三、标的所涉建构筑物按现状移交(注:以现场指定为准),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或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经营范围含建筑物拆除活动的建筑工程公司),按委托人要求进行拆除清运处置,其中:
1、保留5号楼地面及西面与饭堂的共墙不得损坏建筑结构;
2、保留5号楼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电线、灯、开关、应急灯等),拆除后须交还给盐步第一幼儿园;
3、饭堂、5号楼的供电线路须提前作迁移及埋地保护处理,弱电箱及视频监控线路迁移至指定位置并理顺所有线路正常使用;
4、拆除过程须做好围蔽保护及防止扬尘等措施,损坏其它建构筑物、地面或设备设施的,须负责恢复原貌或按造价赔偿。
四、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拟设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竞买人须为(或聘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含房屋拆卸)的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五、买受人承担对建构筑物拆除清运处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运等费用)及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六、拍卖保证金在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2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转到委托人指定帐户,买受人按拍卖约定签订相关文件且委托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之日3个工作日内将场地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在移交之日即时派员到现场负责看管,标的物的毁灭、丢失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七、买受人需在接管标的物之日起2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以下文件予以备案:
1.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2、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3、现场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名单;
4、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八、委托人收齐上述文件备案后向买受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买受人收到委托人《进场通知书》后方可进场施工。
拆除范围内外存放有其它物料和建材等物品不在拍卖回收清单范围内,移交时由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三方现场确认并取证,买受人施工期间损坏或丢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按要求拆除清运处置地上建筑物,并经委托人场地验收通过后,无息退还买受人。
若买受人在处置过程出现超范围清拆、或破坏有关市政设施及各类线路管线、或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对附近建筑物及私人房屋造成损毁及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等情况,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负责赔偿。委托人确认买受人完全解决有关纠纷和法律问题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买受人。
十、处置期限为30日(从委托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施工作业只能在每天的8时至18时进行),买受人不按约定时间完成处置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1000元/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视买受人放弃剩余物资并同意交由委托人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保留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内容附件: 2113期拍卖资料(拆楼)
内容附件: 竞买协议
内容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