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要约和特别声明事项
1、所有车辆均按现状拍卖,竞买人拍卖前应自行向入户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有关车辆入户规定并在车辆展示期间到现场查勘,参与竞价的即视为接受车辆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诺按照拍卖要约履行相应义务。
2、竞买人须具备购车入户资格并自行查询竞买车辆是否符合竞买人选择的入户地车辆入户要求(可登录http://www.vecc-mep.org.cn查询),非原车主或委托人(指广东汇源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因导致车辆不能入/过户的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车辆不符合入户地车辆入户条件的,车辆管理部门将不接受迁出申请)。
3、拍卖价格为含税价,买受人承担所有因买受车辆所需缴纳或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按400元/辆计收)、过户费(按700元/辆计收)、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1.28%)、软件服务费(按成交价的0.15%)交强险、年审、车船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4、除拍卖前办理委托手续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拍或转让,竞买人应以实名注册参拍及缴纳拍卖款项。
5、过户手续统一由过户机构代办,买受人必须按照过户机构要求统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若买受人车辆入户地在原车辆登记所在地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等买受人只可办理注册地所属区的车辆入户手续)则由过户机构办理完成入户手续;若车辆迁出原车辆登记所在地的,过户机构协助办理迁出手续,入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直至完成过户。车辆迁出的,迁出手续办结后移交车辆及档案,办理迁入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违法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迁入手续完成后凭车辆登记证退还过户履约保证金。
6、买受人预交的拍卖保证金根据车辆拍卖过户的进度分别转作拍卖成交履约保证金、过户履约保证金等,买受人应于2025年6月4日17时前(到账为准)全额缴清拍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款、软件使用费、评估费及拍卖佣金等),逾期未缴清的视买受人违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买受人须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买受人按照约定办结过户手续并与过户机构结清相关费用(过户手续费、车船税、交强险等)方可提取车辆,拍卖人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回买受人;过户费用的由买受人在提取车辆前与过户机构结清。
8、车辆完成全部过户变更手续并结清过户费用后,由拍卖人组织过户机构与买受人办理车辆移交手续(注:里程表公里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车辆移交后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买受人拒不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款项的视为违约,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重新拍卖,违约买受人除承担第一次拍卖佣金和重新拍卖的费用外,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前次拍卖成交价的须由违约买受人补足。
10、因车辆不符合迁入地入户条件无法办理迁出手续或买受人不按要求办理过户、提车手续以至超过2个月仍未完成过户及提车手续的(拍卖文件特别注明的除外),均视为买受人违约,除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外,已支付的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予退还;委托人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有权对未过户的车辆另行处置;已过户但逾期(自过户机构通知移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提取的车辆作“遗弃车辆”处理,由委托人移交予公安机关。
11、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标的展示规则
1、预约前往看货的请按拍卖人所安排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
2、看货过程请遵守拍卖人工作人员指引,看货时请勿高声喧哗。
3、身处园区或现场遇有机械设备、材料堆积、闲置建筑等,必须遵守现场安全保障指引,或听从拍卖人工作人员指示。
4、所有标的均以静态展示,不开门/盖不发动车辆。
5、看货过程不得擅自离队和擅自操作现场任何车辆、设备、设施。
6、看货现场取样、拍照、摄像等请先咨询拍卖人工作人员,如无特别提示或要约,方可实施。
7、展示场地内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敬请注意现场安全措施,保障人身安全。
此规则在看货开始前将由拍卖人工作人员现场再次申明或公示。
一旦参加看货活动则视为知悉并同意遵守此规则。遇有违反本规则,出现任何后果,拍卖人将概不负责;造成他方损失的,拍卖人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网络拍卖规则(中拍平台)
内容附件: 车辆概况
内容附件: 拍卖文件20250521(中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