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拍卖公告已刊登于2021年12月29日《信息时报》,现对部分公告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1、实缴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调整为:“1、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原“3、持有广东省环保部门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或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现调整为“3、持有广东省环保部门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或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或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须出具在广东省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置固体废物的承诺书。”
三、原“有意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12时前登录……。经审核符合资质的竞买人,需于2021年12月31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由竞买人对公账户汇出)汇款至我司指定账户,……”现调整为“有意者请于2022年1月4日12时前登录……。经审核符合资质的竞买人,需于2022年1月4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由竞买人对公账户汇出)汇款至我司指定账户,……”
《竞买须知》中对应的以上内容同时作相应修订,竞买人须予以签章确认。
特此公示
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附:《竞买须知 (修订)》
附:《特别声明事项(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