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1378期拍卖会公告部分内容的公示

本期拍卖公告已刊登于20211229日《信息时报》,现对部分公告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1、实缴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调整为:“1、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原“3、持有广东省环保部门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或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现调整为“3、持有广东省环保部门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或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或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须出具在广东省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置固体废物的承诺书。”

三、原“有意者请于2021123112时前登录……。经审核符合资质的竞买人,需于20211231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由竞买人对公账户汇出)汇款至我司指定账户,……”现调整为“有意者请于20221412时前登录……。经审核符合资质的竞买人,需于202214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由竞买人对公账户汇出)汇款至我司指定账户,……”

《竞买须知》中对应的以上内容同时作相应修订,竞买人须予以签章确认。

特此公示

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30

附:《竞买须知 (修订)

附:《特别声明事项(修订)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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