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拆除后剩余价值、罚没河砂共2项

一、 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1102115

2.拍卖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十楼佛山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拍卖厅

3.展示时间:2021101920

二、竞买人资格

有意者须于2021101817时前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hpm.cn按照《拍卖资料》提交资料报名并缴纳拍卖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文件:营业执照及所需经营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竞买协议,转账凭证

保证金账户

户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号:803880100001176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标的概述

编号1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东秀碧华(现地址:碧华村村前大道1号)建构筑物拆除后剩余价值参考价:¥-5,890.00元,拍卖保证金:¥20,000

竞买人资格条件:无。

注:拍卖成功的,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3500元拍卖服务费。

1)本次拍卖保留价为-5,890.00元(即以委托人付费起拍),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即估低价拍卖,当竞买人出价至正数时即表示由最终买受人向委托人支付费用。拍卖成交价为正数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为负数的,委托人在拆除处置完成并验收场地后2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

2)拍卖价格为净价,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东秀碧华(现地址:碧华村村前大道1号)建构筑物拆除后剩余价值=建筑物残值-拆除费用。

3)标的所涉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东秀碧华(现地址:碧华村村前大道1号)建构筑物按现状移交(注:建筑物拆除范围为167.32平方米,以现场指定为准),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或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含建筑物拆除活动)的施工单位,进行拆除清运处置。

4)买受人承担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东秀碧华(现地址:碧华村村前大道1号)建构筑物拆除清运处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运等费用)及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5)委托人在收到拍卖款项(拍卖成交价为正数时)及履约保证金之日3天内将场地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在移交之日即时派员到现场负责看管,标的物的毁灭、丢失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需在接管标的物之日起2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以下文件予以备案:

①买受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含建筑物拆除活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施工单位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东秀碧华(现地址:碧华村村前大道1号)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清运的协议文件;

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等文件;

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④现场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名单;

⑤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7)买受人收到委托人《进场通知书》后方可进场施工。

8)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现场签署《处置承诺书》,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天内向委托人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按要求拆除清运处置地上建筑物,并经委托人场地验收通过后,无息退还买受人。

若买受人在处置过程出现超范围清拆、或破坏有关市政设施及各类线路管线、或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对附近建筑物及私人房屋造成损毁及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等情况,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负责赔偿。委托人确认买受人完全解决有关纠纷和法律问题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买受人。

9)处置期限为15日(从委托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施工作业只能在每天的8时至18时进行),买受人不按约定时间完成处置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1000/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视买受人放弃剩余物资并同意交由委托人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保留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建构筑物拆除后剩余价值

编号2:罚没河砂一批,起拍价:¥ 45,000.00元,保证金:¥ 20,000元。

竞买人资格条件:无。

注:约809.4立方米,拍卖成交之日起七天内完成提货,超过七天未完成提货的,河砂的仓租事宜由买受人与河砂保管场业主自行协商。提货时,需遵守《沙场细则》的约定。

罚没河砂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1306期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现场拍卖)

内容附件: 竞买协议

+86-0757-82301541 82307267
657324095@qq.com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A
65732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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