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5号1、2、3号楼房地产租赁权

一、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经营和信用记录,须提交承租主体2021年度审计报告,承租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承租人拟经营项目不在出租人场地经营负面清单内:不允许经营危险化学物及相关行业;不允许经营有损邮政企业形象或者声誉;不允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行政规定不允许的行业。

4.承诺在租赁期间依照辖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出租人提出的建筑物修缮项目进行修缮并承担相应费用。

5.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租。

二、《拍卖文件》的获取及拍卖标的展示

1.《拍卖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71812时;

2.展示时间:2022713-14日(由拍卖人指定时间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3.展示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4.展示方式:

⑴意向人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查看;或报名参加集中现场踏勘,展示时间由拍卖人指定并统一安排前往现场查勘;

⑵所有标的均以静态展示,标的物范围以委托人划定/指示为准。

三、拍卖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万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2022年718日下午12时前以竞买人名称开立的银行账户(不得现金存入)转账到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开户名称: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3880100028032

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注:转账备注栏须注明参加拍卖标期数

3.保证金性质:

⑴拍卖成交前作为竞买保证金,用于约束竞买人履行拍卖要约,违约的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⑵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保证按照约定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在拍卖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支付通知书》 等)及缴清约定款项(包括拍卖佣金);《房屋租赁合同》统一由委托方与买受人约定时间签署,并在签署完成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缴清相关款项;买受人违约的拍卖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及委托人。

⑶买受人按照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后,由委托人书面通知我司原路退还买受人;买受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款项支付和房屋交接工作,逾期的视为违约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四、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须在2022年71812时前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拍卖人提供以下资料(电子邮箱657324095@qq.com):

⑴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和受托人身份证、2021年度审计报告、符合竞买人条件第4点的《承诺书》等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⑵保证金缴款凭证(银行进账单)及缴款账户资料。

2. 办理地点和截止时间:

现场竞买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

网络登记电子邮箱:657324095@qq.com

竞买登记截止时间:202271812时。

享有优先权的竞买人须于2022年71812时前须按以上方式向拍卖人提供委托人出具的《租赁权拍卖通知》;若享有优先权的竞买人不参拍或逾期未按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视作该竞买人自愿放弃行使优先权。

注:参拍人、缴款人及承租人身份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会审合同范本2022年版)

内容附件: 拍卖文件-竞买须知v20220708

+86-0757-82301541 82307267
657324095@qq.com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A
65732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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