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1辆(第二次)

1、所有车辆均按现状拍卖,备注瑕疵、里程表公里数及车辆描述等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竞买人拍卖前应自行向入户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有关车辆入户规定并在车辆展示期间到现场查勘,参与竞价的即视为接受车辆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诺按照拍卖要约履行相应义务。

2、所有标的物拍卖价格均为净价。买受人承担所有因买受标的物所需缴纳或产生的费用,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车费、维修费、保险、车船税、过户、装运、工资、拆卸、税金及保险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3、竞买人须具备购车入户资格并自行查询竞买车辆是否符合竞买人选择的入户地车辆入户要求(可登录http://www.vecc-mep.org.cn查询),非原车主或委托人原因导致车辆不能入/过户的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车辆不符合入户地车辆入户条件的,车辆管理部门将不接受迁出申请)。

3、拍卖价格为含税价,买受人承担所有因买受车辆所需缴纳或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淘宝资产交易平台拍卖服务费(成交价的1%)、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交强险、年审、车船税以及360元评估费和代办过户费约人民币800/辆(含车辆转移登记及车船税等名称变更手续)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4、除拍卖前办理委托手续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拍或转让,竞买人应以实名注册参拍及缴纳拍卖款项。

5、买受人须于20228417时前携带身份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购车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备查。(温馨提示:买受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请带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请带备公章。)

6、买受人预交的拍卖保证金根据车辆拍卖过户的进度分别转作拍卖成交履约保证金、过户履约保证金等,买受人应于20228517时前(到账为准)全额缴清拍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款、软件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等),逾期未缴清的视买受人违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买受人须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过户手续统一由过户机构代办,买受人必须按照过户机构要求统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若买受人车辆入户地在原车辆登记所在地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等买受人只可办理注册地所属区的车辆入户手续)则由过户机构办理完成入户手续;若车辆迁出原车辆登记所在地的,过户机构协助办理迁出手续,入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直至完成过户。车辆迁出的,迁出手续办结后移交车辆及档案,办理迁入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违法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迁入手续完成后凭车辆登记证退还过户履约保证金。

8、买受人按照约定办结过户手续并与过户机构结清相关费用(过户手续费、车船税、交强险等)方可提取车辆,拍卖人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回买受人;过户费用的由买受人在提取车辆前与过户机构结清。

9、车辆完成全部过户变更手续并结清过户费用后,由拍卖人组织过户机构与买受人办理车辆移交手续(注:里程表公里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车辆移交后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买受人拒不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款项的视为违约,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重新拍卖,违约买受人除承担第一次拍卖佣金和重新拍卖的费用外,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前次拍卖成交价的须由违约买受人补足。

11、因车辆不符合迁入地入户条件无法办理迁出手续或买受人不按要求办理过户、提车手续以至超过2个月仍未完成过户及提车手续的(拍卖文件特别注明的除外),均视为买受人违约,除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外,已支付的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予退还;委托人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有权对未过户的车辆另行处置;已过户但逾期(自过户机构通知移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提取的车辆作“遗弃车辆”处理,由委托人移交予公安机关。

12、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保证金由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自动退回。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车辆拍卖文件

+86-0757-82301541 82307267
657324095@qq.com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A
657324095
新用户注册!已有账户,请登录
用户名 *
密码 *
确认密码 *
邮箱 *
验证码 *
用户登录!还未注册,请先注册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