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三台

一、 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432915时(所有标的同时进行拍卖)

2.网拍平台:知卓平台http://www.zzpt123.com

须于202432817时前登录知卓平台http://www.zzpt123.com,以竞买人名义进行登录和申请参拍。

3.展示时间:202432728日(需在202432617时前登录我司网站进行预约。)

二、竞买人资格

有意者须于202432817时前按照《拍卖资料》约定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hpm.cn提交资料报名并缴纳拍卖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企业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然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保证金账户

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号:803880100028032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三、 标的概述

标的名称:车辆三台(分拆拍卖)。

存放地:佛山市禅城区,拍卖佣金:成交价的3.5%,软件服务费:成交价的0.15%

竞买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或失信名单的除外)。

特别提示:

1、备注瑕疵及里程表公里数等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

2、本次拍卖车辆部分存在电池老化等原因不能点火,以及个别机件可能存在老化故障,因提取车辆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所有拍卖车辆原号牌均不作保留(不带车辆号牌拍卖),买受人须按车管部门要求重新选择号牌。

4、迁出车辆须符合迁入地尾气排放标准及入户条件标准。

5、由于拍卖车辆使用频率高,过户时如需整改则按车管所要求整改由买受人负责。

6、部分车辆的年检、保险期限临近过期或已过期,成交后需由买受人自行补办(缴)后,再进行过户。因买受车辆所需缴纳或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年审、车船税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7、过户时车辆外观及配件如不符合的,按车管所要求整改的需买受人负责整改后再办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8、本次拍卖车辆存在登记证没更新的情况,拍卖成交后,待原单位把证件完成变更后,方可进行过户。

注:车辆须在登记地当地办结过户/迁出手续后办理移交。

标的1、粤E725G0小型轿车起拍价:28,000元,保证金:5000元。

品牌型号:大众汽车牌SVW72010KJ,车架号:LSVCJ6A47DN086833,登记日期:2013/5/23,油类:汽油,使用性质:非营运,排量:1984ml/147kw,公里数():27万公里。


标的2、粤E51M89小型轿车起拍价:44,000元,保证金:1万元。

品牌型号:丰田牌TV7254S5Q,车架号:LFMBEC4D7E0247416,登记日期:2014/12/04,油类:汽油,使用性质:非营运,排量:2497ml/142kw,公里数():35万公里。

标的3、粤EFD5138小型轿车,起拍价:90,000,保证金:15,000元 。

品牌型号:比亚迪牌BYD6470ST6HEV5,车架号:LGXC74C46N0477315,登记日期:2022/10/10,燃料种类:混合动力,使用性质:非营运,排量:1498ml/81kw,公里数():1.6万公里。

四、注意事项及说明:

1.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的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知卓平台http://www.zzpt123.com网上出价,竞买人须于截止时间前登录知卓平台http://www.zzpt123.com提前注册并经拍卖人审核合格后予以开通网络参拍权限;202432915时(以系统时间为准)网络同时开始3项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为2分钟/次,限时竞价内有新出价的重新进入2分钟限时竞价,直至限时竞价结束,无竞买人再出价即为拍卖成交,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2.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仔细查阅、核实标的资料并到现场看样/踏勘,了解标的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参与网络拍卖应价均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并承诺按照约定履行买受人的义务。

3.标的物按照现状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拍卖前向竞买人出示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的交割依据,买受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退还全部.部分已缴纳的拍卖款,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4. 所有标的物拍卖价格均为净价。买受人承担所有因买受标的物所需缴纳或产生的费用,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车费、维修费、保险、车船税、过户、装运、工资、拆卸、税金及保险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别说明

⑴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确定是否具备购车入户资格且拍卖车辆是否符合入户地有关入户规定。拍卖成交后,非委托人原因致车辆无法过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已交纳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⑵因买受标的物所需缴纳或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金和费用,其中增值税及附加费约0.7%等),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年审、车船税、违章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⑶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办结车辆过户手续(入户地超出原来车辆所在市范围的,委托人仅协助办理迁出手续)及移交手续,车辆移交予买受人后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⑷拍卖人应向买受人收取对应标的保证金,买受人按约定办结过户手续后方可退还。

⑸因车辆不符合迁入地入户条件无法办理迁出手续或买受人不按要求办理过户、提车手续以至超过2个月仍未完成过户及提车手续的,均视为买受人违约,除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外,已支付的拍卖价款及拍卖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委托人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有权对未过户的车辆另行处置;已过户但逾期(自委托人通知移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提取的车辆作“遗弃车辆”处理,由委托人移交予公安机关。

6.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44117时前,前往拍卖人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支付通知书》。

7.买受人预交的拍卖保证金根据拍卖的进度转作拍卖成交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于20244217时前全额缴纳拍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款、按成交价3.5%的拍卖佣金)至指定账户,逾期未缴清的视买受人违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买受人须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买受人按照约定缴清全部拍卖款项后,预交的拍卖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委托人通知办理移交(提货)、过户手续,移交后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9. 委托人确认买受人完成提货、车辆过户,向拍卖人发出通知。拍卖人收到通知后,履约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回。

10.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回。

以上资料所列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属拍卖人。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网络)

内容附件: 网络拍卖规则(知卓)

内容附件: 2465期拍卖资料

+86-0757-82301541 82307267
657324095@qq.com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A
65732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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