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续经营的、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非独立法人的以母公司注册资本为准)的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竞买人已在中山市邮储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结算账户并存有一定的额度,且能通过该账户缴纳保证金和支付租金。
3、承租人需自行了解产权证上使用用途,相关证照能否办理及所需时间等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4、使用方不得在该场地擅自临建或加建建筑物,合同期内如企业有开发需要,提前通知承租方,使用方需无条件退出场地。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拍卖,有违约行为的除外。
二、《拍卖文件》的获取及拍卖标的展示
1.《拍卖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时;
2.展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日(由拍卖人指定时间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3.展示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4.展示方式:
⑴意向人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查看;或报名参加集中现场踏勘,展示时间由拍卖人指定并统一安排前往现场查勘;
⑵所有标的均以静态展示,标的物范围以委托人划定/指示为准。
三、拍卖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拍卖履约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2023年10月20日17时前以竞买人名称开立的银行账户(不得现金存入)转账到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开户名称: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3880100028032
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注:转账备注栏须注明参加拍卖标的序号
3.保证金性质:
⑴拍卖成交前作为竞买保证金,用于约束竞买人履行拍卖要约,违约的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⑵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保证按照约定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在拍卖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支付通知书》 等)及缴清约定款项(包括拍卖佣金);《房屋租赁合同》统一由委托方与买受人约定时间签署,并在签署完成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缴清相关款项;买受人违约的拍卖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及委托人。
⑶买受人按照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后,由委托人书面通知我司,履约保证金由我司转至委托人;买受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交接工作,逾期的视为违约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四、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须在2023年10月20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拍卖人提供以下资料(电子邮箱657324095@qq.com):
⑴企业、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和受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⑵保证金缴款凭证(银行进账单)及缴款账户资料。
2.办理时间和地点:
竞买人须于2023年10月20日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以竞买人名义完成实名注册并申请参拍,拍卖人对完成网络申请参拍及保证金缴纳的竞买人予以确认并开通竞价权限;
享有优先权的竞买人须于2023年10月20日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以竞买人名义完成实名注册并申请参拍,并须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拍卖人提供委托人出具的《租赁权拍卖通知》;若享有优先权的竞买人不参拍或逾期未按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视作该竞买人自愿放弃行使优先权。
注:参拍人、缴款人及承租人身份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内容附件: 2246期拍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