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拍卖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
1)挂网及登报时间:11月15日
2)报名时间:11月15日-11月21日下午17:00截止,需网上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和竞拍保证金。
3)勘探现场时间:11月20、21日
4)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时
2.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需于2024年11月21日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以竞买人名义完成实名注册和申请参拍。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有意者须于2024年11月21日17时前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hpm.cn按照《拍卖资料》提交资料报名并缴纳拍卖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文件:营业执照及所需经营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帐 号:803880100028032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三、标的概述
标的名称 |
中山市黄圃镇横档村、石军村垦造水田项目用地 租赁权 |
标的所在地 |
中山市黄圃镇横档村、石军村 |
产权证明 |
/ |
出租面积 |
共约1420亩 (其中横档村约990亩,石军村约430亩,实际租赁面积以双方确认的交付面积为准) |
出租用途 |
种植 |
租期 |
租赁期限约8年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 (起始时间以实际交付土地为准) |
起拍价 |
923,000元/年(首年租金) |
加价幅度 |
1,000元/年 |
拍卖保证金 |
100,000元 |
租赁履约保证金 |
500,000元 |
递增 |
每四年递增7% |
优先权人 |
无 |
备注 |
1.承租方需配合委托方完成省、市对水田项目后期管护的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及《中山市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对水田项目后期管护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承租方应严格按种植要求执行。水田项目竣工验收后,前三年每年至少种植两造水稻,三年后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年度内可以种植甘薯、马铃薯、蔬菜、油菜、豆科植物、花生、绿肥、紫云英等农作物。严禁项目区内种植乔木、灌木、果树、茶树等树木。具体以项目当年实际要求并经出租方确定的种植方式为准。 3.承租方在每年早晚两造水稻收成后的农闲期间,必须配合出租方打造农文旅项目,由承租方在项目用地种植出租方指定的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农作物。 4.承租方需维护租地范围内的树木养护并及时清理杂草。 5.在租赁期间,垦造水田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中提及的激励补贴及地力培肥补贴等归出租方所有,管理办法外因承租方投入产生的种植补贴或其他补贴归承租方所有。 6.租赁期间,土地仅用于种植(不得养殖,包括但不限于养殖猪、家禽等,不得打咸水井)。 7.具体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约定。备注: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为准。 |
备注:1、出租面积仅供参考,以双方确认的交付面积为准。
2、买受人需支付拍卖佣金、中拍平台成交价0.15%的服务费。
四、宣传途径:
中山日报;浩宏拍卖公司公众号、公司网站、客户群;中拍平台网站。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1、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的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网上出价,竞买人须于2024年11月21日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提前注册并经拍卖人审核合格后予以开通网络参拍权限;2024年11月 22日10时(以系统时间为准)网络竞价开始;网络开始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长6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为10分钟/次,限时竞价内有新出价的重新进入10分钟限时竞价,直至限时竞价结束,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2、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仔细查阅、核实标的资料并到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参与拍卖应价均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并承诺按照约定履行买受人的义务。
3、标的物按照现状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用地性质等内容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拍卖前向竞买人出示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的交割依据,买受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退还全部或部分已缴纳的拍卖款,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4、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土地出租用途用作种植,有关投入经营建设一切费用由中标者承担。
5、买受人需要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合规合法使用土地,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等。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11月25日17时前,前往拍卖人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支付通知书》。
7、买受人预交的拍卖保证金根据拍卖的进度转作拍卖成交履约保证金,标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次日17时前全额缴纳拍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人民币¥13000元)、网络平台服务费0.15%成交价】至指定账户,逾期未缴清的视买受人违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买受人须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买受人按照约定缴清全部拍卖款项后,预交的拍卖保证金转作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委托人移交标的物后,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9、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回。
以上资料所列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属拍卖人。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内容附件: 法人证明及授权书
内容附件: 拍卖资料-2771
内容附件: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内容附件: 中山市黄圃镇石军村垦造水田租地范围图-1
内容附件: 中山市黄圃镇石军村垦造水田租地范围图-2
内容附件: 中山市黄圃镇横档村垦造水田租地范围-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