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7】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路7号房屋建筑物的拆除权及拆除物资处置权

一、 拍卖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

1)挂网及登报时间:5月12日

2)报名时间5月14日下午17:00截止,需网上报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和缴纳竞拍保证金。

3)踏勘现场时间:5月15、16日

4)拍卖时间:2025年5月1910时

2.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需于20255月14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以竞买人名义完成实名注册和申请参拍。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存续经营、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五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已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完成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且信用等级为A级;

5、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受托人在授权法人企业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

6、持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证》或与持证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合同,有效期须覆盖至拍卖成交后40日,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有意者须于2025年5月1417时前(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以下指定地点提交资料审核,地址:中山市南头镇长虹华悦府5栋101卡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702833850。并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hpm.cn按照《拍卖资料》提交资料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核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五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用等为A级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在授权法人企业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持证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须覆盖至拍卖成交后40日。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保证金账户

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号:803880100028032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标的概述

名称

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路7号房屋建筑物的拆除权及拆除物资处置权

地址

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路7号

施工面积

8306.27平方米

权属

/

施工期限

移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

起拍价(元)

250000

增幅(元)

10000

竞买保证金(元)

100000

安全施工保证金(元)

300000

特别说明

1、拆除范围仅限地块上厂房建筑物、地上混凝土硬化地面,具体以施工拆除当日实际为准,拆除范围内外的道路、公共围墙(如外围墙有缺口需补全新2米以上围档)、包含拆除范围内地面及地下建(构)筑物、市政水电管线和公用设施不在拆除范围内。该部分物品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由甲方另行处置,乙方不得破坏、占有。

2、成交价格不含税,拆除、拆卸、清运所涉及的手续和相关的税费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进场施工前为本项工程购买不低于1000万元安全责任保险。

备注:1、出租面积仅供参考,以甲方现场指定为准。

2、 买受人需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3%)、中拍平台软件服务费(成交价0.15%)

四、宣传途径:

报刊;浩宏拍卖公司公众号、公司网站、客户群;中拍平台网站。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1、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的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网上出价,竞买人须于2025年5月14日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提前注册并经拍卖人审核合格后予以开通网络参拍权限;2025年5月1910时(以系统时间为准)网络竞价开始;网络开始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长6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为10分钟/次,限时竞价内有新出价的重新进入10分钟限时竞价,直至限时竞价结束,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2、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仔细查阅、核实标的资料并到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参与拍卖应价均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并承诺按照约定履行买受人的义务。

3、标的物按照现状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用地性质等内容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拍卖前向竞买人出示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的交割依据,买受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退还全部或部分已缴纳的拍卖款,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4、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安全施工协议》并付清所有拍卖价款。买受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当天向拍卖人付清所有拍卖款,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款、30万元的安全施工保证金、按成交价3%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平台服务费(按中拍平台收费标准收取拍卖成交价0.15%);拍卖价格不含税,拆除、拆卸、清运所涉及的手续和相关的税费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仅开具相应金额的佣金发票。

安全责任保证金按照《安全施工协议》约定,待对应建筑物拆除全部完成、所有拆除物清理出厂、场地平整等工程全部完工,且无发生安全事故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由委托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一次性退回竞买人。

5、买受人可于拍卖成交当天派人进场看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破坏建筑物,标的物的毁灭、丢失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须按《安全施工协议》规定向委托人按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覆盖至拍卖成交后40日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证》或与持证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合同等资料,并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安全施工保证金。

委托人在收齐上述资料及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买受人到标的现场办理移交手续,买受人接收标的物须无条件签订《标的交接书》;标的物移交给后,由买受人承担保管和安全责任。

6、买受人在本次处置标的物拆除范围仅限地面以上建构筑物和铁架栅栏,拆除范围内外的道路、公共围墙如外围墙有缺口需补全新2米以上围档)、包含拆除范围内地面及地下建(构)筑物、市政水电管线和公用设施不在拆除范围内;若买受人在处置过程出现超范围清拆、或破坏有关市政设施及各类线路管线、或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对附近建筑物及私人房屋造成损毁及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等情况,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负责赔偿。委托人确认买受人完全解决有关纠纷和法律问题且未对委托人造成损害后,将安全施工保证金无息退还买受人。

7、施工过程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协议》有关约定,并无条件接受委托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拆除清运处置所需支付/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解体、拆卸、搬迁、人工、吊车、运输、场地平整等费用)及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拆除施工期限为30个自然日,逾期的按《安全施工协议》约定扣除3000元/日的违约金,其他约定条款详见附件《安全施工协议》。

8、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回。

以上资料所列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属拍卖人。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法人证明及授权书

内容附件: 安全施工协议(模板)

内容附件: 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图纸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A
6573240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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