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拍卖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
(1)挂网及登报时间:2026年10月19 日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5日17:00截止,需网上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和竞拍保证金。
(3)勘探现场时间:2026年10月22 -23日(以拍卖人通知为准)
(4)拍卖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时30分
2.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需于2026年10月25日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以竞买人名义完成实名注册和申请参拍。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拍卖前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组织登记证扫描件。不接受联合竞拍。(有经营异常、严重失信的不可参与竞拍,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
有意者须于2026年10月25日17时前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hpm.cn按照《拍卖资料》提交资料报名并缴纳拍卖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及所需经营资质证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提供信用中国的报告;
四、保证金缴纳及退回:
(1)保证金缴纳:
竞拍保证金须于2026年10月25日17:00前转账到拍卖人指定的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账为准):
户 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账 号:94420901300104157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南头支行
(2)保证金退回:
1、拍卖标的成交的,预交的拍卖保证金转作租赁押金、租金及拍卖佣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若有余款经委托人确认后,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2、拍卖标的成交的,买受人未能在期限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未能缴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的,即视为违约,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在竞拍保证金中优先扣除拍卖佣金,剩余的保证金结转给委托人。
3、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应于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竞买人账户。
五、标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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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祥兴路6号数贸大厦南冀9层906卡至910卡一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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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祥兴路6号数贸大厦南冀9层906卡至910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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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
16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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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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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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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月) |
不设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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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 |
无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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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月) |
20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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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幅度(次)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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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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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元) |
419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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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佣金(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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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1、物业管理费(5元/平方米/月)、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租金按月支付 3、租赁期内,水、电、网、物管等租金以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租赁期内,不允许存在“三合一”(即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 5、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照,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消防管理规定;须自行承担办理相关证照及水电报装所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办理相关证照及水电报装等风险。 6、合同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租赁期内不论何因导致合同保证金减少的,买受人应在七天内补足,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物业租赁合同》,买受人所交合同保证金归委托人所有,不予退还,因此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
备注:1、面积仅供参考,以委托人现场指定为准。
2、买受人需支付拍卖佣金和中拍平台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
六、宣传途径:
中山日报;浩宏拍卖公司公众号、公司网站;中拍平台网站。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的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网上出价,竞买人须于2026年10月25日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提前注册并经拍卖人审核合格后予以开通网络参拍权限;2026年10 月26日10时30分(以系统时间为准)网络竞价开始;网络开始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长6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为10分钟/次,限时竞价内有新出价的重新进入10分钟限时竞价,直至限时竞价结束,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2、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仔细查阅、核实标的资料并到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参与拍卖应价均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并承诺按照约定履行买受人的义务。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法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其对应租赁物的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的资料、图片、视频和拍卖人的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名称、权属证件、租赁面积等不作承诺保证。如与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实际情况有出入的,以拍卖标的及其对应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和委托人确认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2、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详细查看标的的现状、核对资料,并应于拍卖会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拍卖标的所属单位详尽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对标的的全部瑕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并请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税金和费用。竞买人应就上述问题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竞买人自己的原因未核对拍卖标的资料或未实地查看拍卖标的而导致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3、竞买人进场参加竞拍即表示其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作了充分尽职调查,已经现场查看拍卖标的的现状,详细阅读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完全知悉、接受拍卖标的,对本标的项目已经认可,并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价款的,拍卖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追究其违约责任。
4、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前经委托人确认,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买人参拍后,本公司在系统勾选该竞买人为优先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如同一竞价价位),优先权人方可行使其优先权;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优先权资格确认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优先权资格。
6、拍卖人有权对申请竞买者的资格予以审核,对不符合竞买条件的可拒绝其参加竞买。
7、按约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会前撤回拍卖标的,故本次拍卖会有被取消的可能。
8、非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9、在租赁期内,如国家政策调整,政府需征用本标的对应租赁物,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委托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由此引起的第三方任何责任全由买受人(即买受人)承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地震、台风、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致使买受人(即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买受人根据租赁物的相关情况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及规定,自行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工商营业执照等)。若因办证产生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当在参拍前充分评估能否依法依约开办其经营项目,若因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法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委托人和拍卖人均对此不负责。
11、在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了合同并按约定付清相关款项后,由委托人在约定时间内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委托人和买受人之间因拍卖标的对应标的物交付产生的任何纠纷概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委托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标的对应的租赁物移交给买受人的,租赁权起止日期按实际移交日期作相应顺延。
12、《项目合同》由委托人提供,其具体内容及条款详见附件,竞买人参与拍卖则视为竞买人已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项目合同》中所有条款及内容,同意按《项目合同》的条款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不得要求修改合同的条款及内容。
九、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①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
②恶意串通、炒作和操纵拍卖竞价的、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拍卖秩序的;
③未按规定的期限、金额交纳预付价款、履约保证金、评估费、测量费、软件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
④未能按照约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项目合同》等相关资料的;
⑤拖延、拒绝、未按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手续的;
⑥交易过程中,有违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行为给拍卖人和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买受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取消违约者的买受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拍卖标的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及附件,委托人有权收回违约者成交的拍卖标的,并保留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赔偿的权利;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还应承担拍卖标的因再次拍卖造成的差价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费用损失和原拍卖中的佣金等)和其他法律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其他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和拍卖佣金,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和佣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标的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文件签署
1、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中山市南头镇长虹华悦府5栋101卡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项目合同》,确认成交法律效力。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违约。
3、《成交确认书》和《项目合同》签署的买受人名称必须与交纳竞拍保证金的竞买人名称一致,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一、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买受人预交的拍卖保证金根据拍卖的进度转作拍卖成交履约保证金,标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拍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款、租赁押金、拍卖佣金、网络平台软件使用费0.15%成交价】至指定账户,逾期未缴清的视买受人违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买受人须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按照约定缴清全部拍卖款项后,预交的拍卖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租赁押金及拍卖佣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委托人移交标的物后,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仅出具《成交确认书》。
3、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回。
十二、佣金及其他款项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10000元作为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可由拍卖人从竞拍保证金中扣除。
3、拍卖标的通过中拍平台系统网络拍卖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平台收费规则》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0.15%软件使用费。
十三、其他事项
1、买受人按照约定缴清全部拍卖款项后,预交的拍卖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委托人移交标的物后,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仅出具《成交确认书》。
2、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回。
3、本《竞拍须知》未涉及的事项以《项目合同》的约定为准。
以上资料所列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属拍卖人。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内容附件: 火炬开发区拍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