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适用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举行本次拍卖活动。拍卖人有权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和处理本须知以外的其他问题。
一、标包设置:
标包序号 |
标的描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标包1 |
A区-有偿转让资产和报废资产一批 |
1,248,874.66 |
500,000.00 |
标包2 |
A区-水泵房模块 |
368,480.00 |
110,000.00 |
标包3 |
A区-污水处理设备 |
1,802,357.00 |
550,000.00 |
标包4 |
B区-不锈钢座椅一批 |
39,340.00 |
10,000.00 |
标包5 |
B区-不锈钢水槽一批 |
41,218.20 |
12,000.00 |
标包6 |
B区-水泵房模块 |
561,189.00 |
170,000.00 |
标包7 |
B区-水处理设备 |
1,512,081.00 |
450,000.00 |
标包8 |
B区-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等一批 |
292,731.00 |
85,000.00 |
标包9 |
B区-材料及配件等一批 |
630,031.43 |
240,000.00 |
物资数量以现场划分为准,按现状拍卖;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结算。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三、报名参拍:
1、报名所需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为准。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网络报名:于2024年11月28日12时前,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hpm.cn查找本期拍卖会,按提示上传资质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等,并将所有上传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邮寄至我司;
3、拍卖平台报名:于2024年11月28日12时前以竞买人实名认证的账号登录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查找本次拍卖标的目录界面点击【报名】。
四、竞买资格确认:
1、拍卖人对竞买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符合资格的竞买人缴纳拍卖保证金。
2、竞买人缴纳拍卖保证金后,须于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竞买须知》和保证金缴款凭证通过电邮至657324095@qq.com或现场提交等方式完成竞买资格确认。
3、拍卖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时;
(2)拍卖保证金账户:
户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803880100028032,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3)拍卖保证金由拍卖公司收取,分三个阶段不同用途:①拍卖成交前作为竞买保证金,用于约束竞买人遵守看货规则及拍卖会场秩序,违约的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②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保证按照约定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及缴清约定款项(包括拍卖佣金),买受人违约的拍卖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及委托人;③买受人按照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后,拍卖履约保证金全部转作安全责任保证金;买受人按约定完成提货且无违约行为的,安全责任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人。
五、标的展示与看货规则: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1月26、27日(须于2024年11月25日17时前登录我司网站点击“我要参拍”预约看货或致电0757-82301541预约登记。)
1、拍卖标的均按《拍卖法》之规定及国际惯例依其现状拍卖,现状是指展示期间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存放地点、堆放状态等;
2、所有拍卖物均以静态存放展示,不作丈量、称重或功能测试;
3、拍卖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分散或混合堆放、已破损等情况,竞买人需以自身经验审视拍卖物的实际现状,自行评估和判断拍卖物的价值;
4、竞买人须遵守标的物存放地管理制度及《看货规则》,因竞买人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竞买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权取消竞买人拍卖资格;
5、不按拍卖人安排自行前往看货的,存放地管理者有权拒绝入场看货,自行看货后参与竞价的视为竞买人完全承担所有风险和责任;
6、竞买人现场查看人员不得超过2人/单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自备口罩安全帽等防护用具,服从场地管理单位有关管理要求。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存放地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竞买人代表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候。
六、拍卖方式: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价,实行价高者得原则。
2、本期拍卖会通过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实施网络竞价。
3、拍卖保留价由委托人设定,只要有一名竞买人的应价/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视作拍卖成交。
4、标的起拍价:详见标包设置明细表,每次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
5、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时(以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所有标包同时开拍。网络竞价设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进行,自由竞价阶段为6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限时竞价(每次应价限时10分钟)开始,至10分钟限时内无人再出价即为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6、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本场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决定拍卖会的开始、中止、结束及调整拍卖方式、拍品顺序和加价阶梯(即加价幅度)。
8、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不得无故阻挠拍卖会正常进行,如出现恐吓他人、恶意串通等影响拍卖会正常进行的行为,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
9、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拍卖会结束后24小时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拒不签订的视为违约。
七、结算:
1、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拍卖成交的,已经预交的拍卖保证金立即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买受人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拍卖价款及安全责任保证金;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款,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安全责任保证金等;拍卖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全部转为安全责任保证金。
买受人除按拍卖成交价的3%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外,还须向拍卖平台支付按成交价0.15%收取的软件服务费。
3、买受人不按约定提货、违反相关法规或贵单位管理规定的,安全责任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返还;买受人按约定完成提货且无违约行为的,安全责任保证金由拍卖人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人。
八、交割与提货:
1、买受人付清所有拍卖款后2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组织买受人前往标的存放地点与委托人办理交割提货手续,买受人须签订《标的物移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在签订《标的物移交确认书》后10天内完成标的物提取及场地清理工作,逾期仍未完成的视买受人放弃剩余物资并同意无条件交由委托人自行处理。
3、拍卖标的交割前后均由拍卖人负责录像,一旦提货即表示认可标的现状并对此后所有争议承担责任。
4、买受人提货期间需操作特种设备或器械的,须提前向委托人报备(报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施工人员身份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施工设备/器械名称和相应安全检验检测证明等),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提货期间拆除、破坏或毁损园区内建构筑物或设备设施、物品的须负责恢复原貌或按造价赔偿。
5、买受人完成提货的应负责清理存放场地并签订《标的提货完成确认书》;买受人须在广东省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置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固体废物,涉及危险废物的还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九、违约与处理方式:
1、竞买人在看货期间违反存放地仓库管理制度或看货规则,造成他人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人与委托人有权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作赔偿金,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补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2、买受人提供虚假资料、悔拍、逾期或不履行付款义务、恶意串通、阻挠或恐吓其他竞买人、无故扰乱拍卖会正常进行等不履行拍卖要约的行为均视为违约,拍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买受人出现悔拍等违约行为的,经委托人同意可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以及拍卖人的拍卖费用,拍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告费、场地租金、通讯及差旅费等,再行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违约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
4、买受人不按约定时间办理交割手续或完成提货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10,000元/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视买受人放弃剩余物资并同意交由委托人处理,安全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5、买受人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固体废物的,或擅自倾倒、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由买受人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6、本须知未尽事宜另附《特别声明事项》或拍卖师宣读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属拍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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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网络)
内容附件: 网络拍卖规则(中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