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4】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211-223号二层部分办公室租赁权

一、 拍卖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

1)挂网及登报时间:2026年3月13日

2)报名时间:3月13-3月19日下午17:00截止,需网上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和竞拍保证金。

3)勘探现场时间:3月18日-19日(需在3月17日17时前提前预约)

4)拍卖时间:2026年3月2010时

2.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需于2026年3月19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以竞买人名义完成实名注册和申请参拍。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有意者须于2026年3月1917时前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hpm.cn按照《拍卖资料》提交资料报名并缴纳拍卖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文件:营业执照及所需经营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保证金账户

 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号:803880100028032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标的概述

名称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211-223号二层部分办公室租赁权

地址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211-223号二层

建筑面积

418.19平方米

租赁用途

办公

免租期

2个月

租期

5

起拍价

(首年)

50,182.8元‬

增幅(元)

500.00

竞买保证金(元)

15,000.00

履约保证金

成交价三个月租金(成交价/4

递增

3递增5%

拍卖佣金

成交价半个月租金(成交价/24

特别说明

1. 建筑面积约418.19平方米租赁期为5年,租金按度缴纳,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租金

2. 因政策原因,竞得方承租物业后需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办理用水用电申请或变更手续,出租方不作任何用水用电承诺。

3.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出租或转租予第三人

4. 租赁物业按现状出租,仅限用于办公用途,承租方可按实际需要对物业进行装修,但一切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 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物业的装修、改造、更换设施等,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合法解除合同时均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6. 合同期内租金每三年递增5%。

7.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给予承租方两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8. 租赁期内,若出租物业被收储、招拍挂或开发建设,双方必须服从和解除合同,出租方提前三个月时间书面通知承租方,由此对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需作任何补偿

备注:1、出租面积仅供参考,以甲方现场指定为准。

2、买受人需支付拍卖佣金为成交价半个月租金(成交价/24)、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即成交价0.15%)。

四、宣传途径:

    报刊;浩宏拍卖公司公众号、公司网站;中拍平台网站。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1、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的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网上出价,竞买人须于2026年3月1917时前登录中拍平台 http://paimai.caa123.org.cn提前注册并经拍卖人审核合格后予以开通网络参拍权限;2026年3月2010时(以系统时间为准)网络竞价开始;网络开始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长2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为3分钟/次,限时竞价内有新出价的重新进入3分钟限时竞价,直至限时竞价结束,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2、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仔细查阅、核实标的资料并到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参与拍卖应价均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并承诺按照约定履行买受人的义务。

3、标的物按照现状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用地性质等内容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拍卖前向竞买人出示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的交割依据,买受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退还全部或部分已缴纳的拍卖款,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4、标的物按现状出租,仅限用于办公用途,承租方可按实际需要对物业进行装修,但一切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因政策原因,竞得方承租物业后需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办理用水用电申请或变更手续,出租方不作任何用水用电承诺。

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出租或转租予第三人。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物业的装修、改造、更换设施等,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合法解除合同时均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租赁期内,若出租物业被收储、招拍挂或开发建设,双方必须服从和解除合同,出租方提前三个月时间书面通知承租方,由此对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出租方不需作任何补偿。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两个工作日内,前往拍卖人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支付通知书》。

10、买受人预交的拍卖保证金根据拍卖的进度转作拍卖成交履约保证金,标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拍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网络平台软件使用0.15%成交价】至指定账户,逾期未缴清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买受人须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9、买受人按照约定缴清全部拍卖款项后,预交的拍卖保证金转作租赁押金及拍卖佣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足。委托人移交标的物后,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15、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回。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1)

内容附件: 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内容附件: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211-223号二层部分办公室租赁权拍卖资料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A
6573240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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