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宗房产权益

一、   竞买人资格条件

1、  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竞买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竞买,须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参加竞买,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公民个人参加竞买,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港澳台公民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回乡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  具备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资格的港澳台籍人士、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竞买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持有护照、居住证或公司的政府注册文件、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委托他人参加竞买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必须在拍卖行工作人员见证下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盖指模确认;委托人为企业(或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人签名、单位盖公章,受托人签名盖指模。还须持有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   竞买手续的办理

1、  竞买人须在拍卖人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上述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申请登记,经拍卖人确认竞买资格并按《拍卖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后,与拍卖人签订《竞买协议》,成为正式竞买人。

拍卖会举行前,竞买人凭《竞买协议》换取竞买号牌。对确认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供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且经拍卖委托人出具书面证明。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未按时提供其优先购买权的有效文件,视作该竞买人自愿放弃优先购买的一切权利和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该竞买人承担,均与拍卖人无关。

2、  办理竞买手续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与参加拍卖的竞买人、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的成交价款汇款人的名称均须保持一致(于拍卖会举行前办理相关拍卖委托手续的除外)。

3、 保证金账户


户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号:803880100001176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三、   标的展示及拍卖人声明

1、拍卖人按标的物的现状拍卖,拍卖资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权属登记情况、租赁情况和权益、欠费等)与现状或实际情况存在不符的责任,拍卖标的物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成交价均不作调整。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既不对拍卖标的的资料信息准确性构成任何担保,也不对拍卖标的潜在安全风险和或有瑕疵承担责任。

2、竞买人应在拍卖人公告的时间、地点查阅拍卖标的的资料,在展示期内,看物看样、实地考察,并在拍卖前主动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相关部门或有关权利人详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权属登记情况、物业背景、规划用途、红线规划、租赁情况、权益、本次交易的要求和流程、交易所需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契税等)、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欠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仓租费、物业管理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出让金等)及竞买资格或限制条件等,自行实地勘察、勘测、丈量拍卖标的和认真核实拍卖人提供的材料,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瑕疵、风险等必须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在确认自己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和仍需质询了解之处后才参与竞买。竞买人在拍卖会上报价、举牌、应价等行为即视作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已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愿意接受本拍卖规则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风险。

3、拍卖公告、拍卖文件所列建筑面积、证号、证载或登记的面积、权属登记情况仅供参考,若在可以办理产权转移时需重新测量面积,则实际面积及权属登记情况以可以办理产权转移时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定的面积及权属登记情况为准,如与日后核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件登记的有差异,拍卖成交价及拍卖佣金均不作调整。标的建筑面积、权属登记情况等有关差异风险及标的产权转移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均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公告的面积、权属登记情况与实际面积、权属登记情况存在核算差额责任。

4、若拍卖标的为住宅用途,竞买人需具备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顺利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及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等情形时,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价款不予返还。

5、本次拍卖的权益标的的房产目前尚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上述房产在不动产登记部门无相关登记信息,委托人仅以《关于划转农发行人员、财产等协议》、《关于移交调入农发行人员住房及有关资料的协议》作为房产来源依据行使处分权,对房产来源文件及相关证明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房产有三套处于出租状态,拍卖前由委托人负责通知原租户相关拍卖事宜,委托人确认原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组织原租户在交付前清空。

7、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所涉及的房产是否能办理权属证书或过户手续以及标的房产的权益实现价值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标的所涉及的房产存在国土档案不完善、尚不具备办理权属证书及过户登记的条件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证书以及过户登记乃至权益灭失的风险,该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并对标的现状调查核实,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的现状并愿意承担所有风险,买受人对此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所有不能办理权属证书及办理产权过户乃至权益灭失的风险,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标的房产不能办理权属证书及办理产权过户乃至权益灭失的任何责任及风险。

8、拍卖成交后,标的房产日后若具备办理权属登记、过户登记条件的,登记时所涉及的房产权属登记、转让登记到买受人名下所有环节、所有关联主体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费、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不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法规政策的规定、司法文件的裁决、有关协议合同的约定等来判断由谁承担,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委托方及本次房产权益转让前的相关权利人均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9、拍卖成交后,标的房产日后如遇产权登记、过户、实际使用、改建、拆迁、征收等事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拆迁、征收等补偿收益归属买受人,委托方不再向买受人主张相应权利。

10、买受人再次将本次拍卖成交的房产权益转让予他人的,须附带本次拍卖成交的房产权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否则造成委托人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11、如竞买协议、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对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委托人、拍卖人无须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2、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上述标的房产不能办理权属登记或过户的任何责任及风险,并请买受人考虑拍卖成交后在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或过户时,是否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房产限购政策,如与限购政策相冲突不能办理登记或者过户,该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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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附件: 1051期拍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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