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所有的东莞市清溪镇白石岗邮政厂房租赁权

一、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2.无条件遵守拍卖限制性规定;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拍卖,有违约行为的除外。

二、《拍卖文件》的获取及拍卖标的展示

1.《拍卖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17时;

2.展示时间:2021年0511-12日(由拍卖人指定时间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3.展示地点:东莞市。

4.展示方式:

⑴意向人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查看;或报名参加集中现场踏勘,展示时间由拍卖人指定并统一安排前往现场查勘;

⑵所有标的均以静态展示,标的物范围以委托人划定/指示为准。

三、拍卖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2021年05月13日下午17时前以竞买人名称开立的银行账户(不得现金存入)转账到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开户名称: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3880100001176

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注:转账备注栏须注明参加拍卖会期数和标的序号

3.保证金性质:

⑴拍卖成交前作为竞买保证金,用于约束竞买人履行拍卖要约,违约的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⑵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保证按照约定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在拍卖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支付通知书》 等)及缴清约定款项(包括拍卖佣金);《房屋租赁合同》统一由委托方与买受人约定时间签署,并在签署完成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缴清相关款项;买受人违约的拍卖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及委托人。

⑶买受人按照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后,由委托人书面通知我司,履约保证金由我司原路退回买受人;买受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交接工作,逾期的视为违约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详情敬请下载拍卖文件:

内容附件: 拍卖文件(2021.5.7)

+86-0757-82301541 82307267
657324095@qq.com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A
65732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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